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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何时休?专家:线上“价格歧视”更隐蔽

发布时间:2021-08-19 14: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互联网时代,个人隐私早已成为一种“奢侈品”,人们仿佛处在“时时被监控”的环境中,那份焦虑挥之不去。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8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8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通报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行为作出有针对性规范。

  对于消费者来讲,像“同一张机票,新老用户价格不一”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杀熟”俨然成为大数据、算法的“新用途”;消费者迫切希望价格公开透明,对乱象进行规范治理。事实上,去年10月1日,《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已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给“大数据杀熟”划了红线,而实际上,截至记者发稿前,消费者仍在饱受“大数据杀熟”之苦:无论是在网上购物,还是住宿、打车、吃饭等领域,都有网友表示自己又被大数据“割了韭菜”。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秋瑜 张丹 实习生 李缘 (除署名外)

  住酒店、逛超市:

  新用户价格更实惠?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曝光了自己被“杀熟”的经历:在某线上旅游平台搜索同一家度假村,选择同样的日期和房型,该网友的手机和其同伴的手机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两个价格;而搜其他房型时,同伴用户界面出现的价格也普遍比该网友的便宜一两百元。

  今年5月,武汉的大学生小段和室友由于错过学校门禁时间,便打算一起订购学校对面的酒店, 她们惊奇地发现,两人的手机同时用某手机APP看同一家酒店的相同房型时,价格却不一样:小段的手机上显示双人标间收费195 元,而经常旅游住宿的室友手机上却显示230 元。

  “大数据杀熟”现象不仅出现在线上旅游票务平台上,今年“6.18”期间,23岁的小冯在初中同学的推荐下打算购买某电商超市的牛奶,正打算下单时,小冯发现作为新用户的他比作为老用户的初中同学价格低8元。“我初中同学之前还花钱购买了他们的VIP会员,这个会员购买其超市的东西还可以享受额外95折,没想到他打完折后的价格比我还高8元。”小冯说道。

  叫网约车:

  不同手机系统收费不同?

  今年4月,22岁的小李在广州接待来游玩的外省朋友,晚上11时30分打算从琶醍打车回酒店,同时掏出手机的小李和朋友发现,同样的路程,打车软件上显示的价格却不相同。“当时很晚了,我们只能打车回酒店。然后我俩打开同一个软件想叫网约车,我们订的酒店在体育西,我手机上显示要30多元,结果她说她那边只要20元。我很震惊,我俩在都没使用优惠券的情况下居然有这么大的差别。”小李愤愤地说道,“我朋友她平时不怎么用这个打车软件,在广州也是第一次使用;而我平时经常用,就被无处不在的大数据‘杀熟’了。”

  事实上,此前确有读者向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透露,某平台网约车司机曾告诉她,用安卓系统的手机叫网约车,普遍会比用苹果系统的手机叫车便宜2~4元钱。

  现状:

  “杀熟”普遍存在,且方式隐蔽

  “针对‘大数据杀熟’的问题,个体会感受比较明显。”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黄道丽说,“大数据杀熟”是指互联网平台依靠数据优势和信息不对称对用户实施价格歧视的现象。2018年以来,随着网友陆续反映遭遇“大数据杀熟”,这一问题为公众所重点关注。

  国内电商专业消费调解平台“电诉宝”受理的用户维权案例显示,“大数据杀熟”是在线旅游被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2018年,‘大数据杀熟’就进入了大众视野,在电商行业中频频‘出没’。”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亚马逊、搜狐视频、百度、腾讯视频、美团点评、淘宝、优酷、爱奇艺、去哪儿、天猫、猫眼电影、淘票票、当当网、饿了么等多家平台均被曝疑似存在“杀熟”情况,涵盖在线差旅、在线票务、网络购物、交通出行、在线视频等多个领域,频繁有消费者投诉称遭遇“杀熟”情况,让消费者困扰不已。

  此外,根据德勤公司对全球500家零售企业的调查,有40%的企业采用人工智能来实施定制价格和促销行为。“可以说,大数据杀熟已然普遍存在。”

  陈礼腾表示,对于“大数据杀熟”,此前公布的电商法第十八条就有相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此次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也明确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要保证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平公正,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而实际上,关于“大数据杀熟”等违规行为的证据收集和判定仍存在一定难度,因此需尽快捋顺监管机制,让政策顺利落地。

  黄道丽告诉记者,“我们比较能直观感受到的‘大数据杀熟’相对集中在网购、网约车、网络视频和在线票务等领域,然而,‘价格歧视’的现象在传统领域也是存在的,但在线上的实施方式更为隐蔽。”她介绍,因为大多时候用户借助电脑或移动终端,凭借自身账号登录后,看到的只是平台展示给自己的价格,而无法像线下“明码标价”式地看到对所有用户都一样的价格,故而这种歧视往往不易被察觉。

  “观察此前的案例可以发现,对大数据杀熟进行执法存在较大困难。” 黄道丽解释道,“因为当用户投诉商家‘大数据杀熟’时,相关企业通常会以季节、数量、区域、捆绑让价、动态定价等因素来回应‘价格歧视’问题的正当性,因此监管部门往往无法确认企业是否利用了个人数据实施‘杀熟’。”

  提醒:

  消费前切记“货比三家”

  黄道丽认为,从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还是要尽量去推动平台披露其定价的参数和规则,增加其行为的透明度。而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恺浓认为,“大数据杀熟”一方面是由于以往对于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另一方面,大家对个人信息保护没有充分认识,导致个人信息随意泄露,给“大数据杀熟”带来可乘之机。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如何发现自己是不是被“杀熟”,后续又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此前表示,消费者要分辨自己是否被“杀熟”可以选择在下单前“货比三家”,或者与不同的消费者在相同条件、同一产品上的价格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差异,又或者经常留意在同一平台上提供的商品价格变化幅度是否差异过大,通过这些明显的价格变动进行简单的辨别。如若消费者发现确实存在“价格歧视”,要及时保存证据,与平台沟通了解情况,并将真实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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