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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时习之|汉服抄袭起争议网络暴力不可取

发布时间:2023-05-19 07:4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挂人”指在网络上公开他人姓名等个人信息,通常目的是为了揭示某事件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赵长新表示,出于追求公平正义的目的,促进公众知情而适度、合理使用个人信息,体现了网络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但如果毫无节制、非理性甚至恶意进行发泄,形成“网络暴力”,将会对个人隐私、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威胁。因此,进行舆论监督也要具备手段、程度的合法、合理性。如果并非出于社会公共利益,擅自将已获取的他人信息进行公开,导致他人隐私被侵害,则属于违法行为。

本案中,小兰以侮辱性语言攻击小红的抄袭行为并公开小红的姓名,已经超过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必要限度。网络用户匿名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民的个人隐私、保护个人信息。小兰将小红的真实姓名对外披露后,负面信息与真实身份形成关联,导致小红名誉权、隐私权、健康权遭受侵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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