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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报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安排:将组织举办8项活动

发布时间:2021-01-15 17:2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央广网北京1月8日消息(记者张潇祎)公安部8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安排等情况。

  经党中央批准,自2021年起,将每年的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是党和国家对人民警察队伍忠诚履职、英勇奋斗、牺牲奉献的充分肯定。

  1月8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安排等情况。(央广网发 公安部供图)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贾俊强介绍,为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届时在公安部层面组织举办的庆祝活动主要有8项:

  一是召开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电视电话会议。

  二是1月10日当天,在公安部机关举行升(挂)警旗仪式,公安部党委成员、全国公安机关受表彰先进集体和英模代表、在京部属各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干部代表向警旗敬礼,并重温《人民警察入警誓词》。

  三是举办公安先进典型系列学习宣传发布活动,包括集中宣传、大力弘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人民的保护神”的新时代漳州110精神,组织开展2020“最美基层民警”学习宣传活动、第四期全国“公安楷模”发布活动、第二届全国公安百佳刑警推选宣传活动等,集中推出一批公安机关先进典型。

  四是开展表彰奖励活动,集中表彰一批公安英模和先进集体。

  五是举办“忠诚铸伟业 阔步新征程”——2021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心连心”艺术团赴公安机关慰问演出活动。

  六是举办美术书法摄影集邮主题展览和公安题材电影、音乐剧展播展映展演活动。

  七是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公安机关110工作35周年”“我和警察的故事”等主题征文活动。

  八是配合国家邮政局发行庆祝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纪念邮票。

  此外,在地方公安机关层面组织举办的庆祝活动将包括升(挂)警旗仪式、“110警营开放日”活动、爱民实践活动等5项“规定动作”和若干“自选内容”。

  (原标题:公安部通报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安排:将组织举办8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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