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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通报非法买卖外汇从事跨境赌博案例

发布时间:2020-10-09 17:2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人民网北京9月26日电(记者 杜燕飞)国家外汇管理局26日发布通报,公布10起非法买卖外汇从事跨境赌博的案例。

国家外汇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河北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折合4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福建籍杜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5月,杜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31.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福建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折合30.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广东籍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折合2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夏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10月,夏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24.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浙江籍韩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韩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涉赌外汇资金3笔折合19.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李某通过在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上刷卡,非法买卖外汇折合1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王某通过个人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0.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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